2014年10月1日 星期三

偶得

結果變成兩天寫一次日記了哈哈。
最近總有些片段偶得,不記下大概就永遠不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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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跳棋」
騎機車在車陣中穿梭,總有自己在玩跳棋的感覺。小時候常玩,但我並不擅長,要如何在亂七八糟的顏色中看到一條回家的路,我總覺得很複雜。同理,即便很多人都很厲害,總能在大車中鑽啊鑽然後鑽到前面,但我沒辦法,還是乖乖的停在後面等候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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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買菜」
買菜煮菜對我來說其實並說不清是責任還是興趣,應該兼有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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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歌曲」
昨天陷入一種只有自己的內縮狀態,可以被稱為「巫」的狀態,而進入這種狀態的媒介或契機,除了心情及那時的狀態,另一個原因必然是因為歌曲。我總是對人說話的感覺或情緒很敏感,對於歌曲更是。所以我喜歡聽的歌大都偏向敏感而充滿情感的類型。昨天的我除了一直聽歌,就是想一直唱歌。一直哼著瘋狂世界,像是整個人要飛出天界。我喜歡那種感覺,而且有趣的是,總覺得現在的自己雖然不一定能常常呈現那種狀態,但是距離並不遠,甚至該說,那種狀態有點內化到身體裡了。總覺得這感覺很好很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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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休息」
昨天下午一個人回家;一個人看書、一個人打滾、一個人歇息。有時這樣一個人,會有種身心重整的感覺。不是不愛兩人的時光,但總要能有時間一個人沉澱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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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戀物」
BDSMer常有些戀物,有人戀腿戀襪戀鞋什麼都可以戀,我覺得我應該是戀手。記得第一次跟主人見面,雖然他那時候還不是主人,但記得我們第一個肢體接觸的動作是,我拿起他的手抓抓捏捏,然後就是親密的十指交纏。主人有一雙很漂亮的手,修長、指尖很尖,要不是指節有點大和粗糙,簡直可以假扮女人的手,但是掌心又有肉,捏起來很舒服。直到十幾年後的今天,我還是最愛揉捏主人的手,然後通常會被他抓起來握住,然後就覺得好開心、好開心。
除了主人的手,我也喜歡看別人的手。和陌生人見面,除了臉之外,多少會找機會看看手。最喜歡的手部配件則是手套,露趾手套佳,一整片沒有分五指的大於五指分開的。有些藝人的舞台裝會搭配半手套,我也很喜歡那種。最喜歡的狀態是露出半截手指,很美。
我自己最愛的手套是一副從北京帶回來的虎紋露趾手套,柔軟溫暖,在冬天又可以露出指尖繼續工作,實用、用起來又開心,這幾年一直是我冬天必備物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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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道不同」
既然知道對方的想法和底線,有些事情就不要跟他說。不是每個人都有足夠的高度,所以別去強求、不用失望。嚴守自己的心、看清自己的道就好了。人生在世重要的東西很多,這個不能談,談其他的就是了。都不能談?那就祝福他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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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老」
我以後絕對不要變成老頑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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