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

難受

這個案子,我聽了三次,我沒有一次沒哭。
其實《沉默》這本書我沒看完,因為真的太難過了。

昨天和未來的主管再談,我說,我確認自己做的事情是對的、是對社會有幫助的,雖然有些觀念我還會拉扯,很多事情我還不一定會做,但無論如何,在內心的最深處,我問心無愧。

做案子常常會遇到很多難受的事情,無論是對學校、對小孩或者對家長。有很多事情一開始就知道自己無能為力,那不是推託之詞,就真的很明白自己做不到。

剛剛再跟某個學校的主任通電話,他跟我抱怨了很多我們去處理事情之後學校的難為,我跟他說,我可以體會學校的困難,但是,學校不是應該是個保護孩子的地方嗎?難道就因為你們的難為,放任小孩暴露在一個一直傷害他們的老師的管理底下嗎──是管理、不是教育!
一個教育現場,重要的難道不是讓小孩學會些什麼嗎?老師主要的任務為何會變成管理小孩、讓小孩不要亂跑、要乖乖的呢?而為了達成老師的目的,就可以謾罵、汙辱小孩的人格嗎?

校室內很多看似正常的景況,只要拿到一般的情況下,就會變的荒謬非常。為什麼人可以打人?為什麼人可以罵人?是誰賦予了人公然污辱人、將人公然示眾的權力?而為什麼其他人又會漠然、甚至支持這些呢?到現在我還是不明白、很不明白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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