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9月24日 星期三

分類



前天晚上,睡前親密的聊天時間,我一邊幫主人按摩,一邊叨叨絮絮,跟他訴說著那些愛與不愛的心情。記得開頭的話題是「台北人好好喔,10月份有好多活動可以去,45號有巢運+彩虹圍城,月底還有大遊行跟研討會……台中也有遊行,但是其他就很缺乏了。」從這個開頭,一路講到最近的同志運動、同婚、還有我重視的少數群體,多重伴侶、用藥、BDSM等等等……

我們總是慣性的將人們或物們分類,然後帶入自己的喜好:喜歡黑的就看白得不順眼,爭執的雙方只要有一方不符合自己的判斷價值就認為他是錯誤的、不好的。可是是誰決定它的對錯?你嗎?我嗎?上帝?

同志運動經過那麼多前人的努力和鮮血,終於到達現在的能見度和討論,但我們是否在打開一個櫃子時,同時又創造了另一個?陰影永遠存在,但偏見能有消失的一天嗎?

身為一個雙性戀,我從最開始就無比的接受自己的特殊與特別,但在出櫃上,一直很退縮。我的伴侶從來都只有一個人,他是異性、是個異性戀者,即便他很能接受我的身分,但在我看起來無比「正常」的狀態下,我是否有出櫃的必要?無論在職場或什麼地方,只要不是在比叫理解性別差異的氛圍下,要去解釋「我是雙性戀」都必須要花很大的力氣,甚至是更多的力氣,因此我只是在桌面擺上了彩虹旗表達自己而已。

但有時還是會覺得,這並不是我要的。

工作一直被打斷,今天先這樣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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